| 索引号: | 113700000045046442/2026-00122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| 发布机构: |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| 组配分类: | 政策解读 |
| 成文日期: | 2026-06-23 | 是否有效: | |
| 发布日期: | 2026-06-23 | 文号: |
主持人:各位网友,大家好!欢迎大家关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。本期访谈,我们邀请到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廉波,为大家解读《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》。廉厅长,您好。
廉波:主持人好,各位网友大家好。很高兴与大家共话山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,也感谢大家对山东驾培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。
主持人:近日,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《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》,请您介绍一下《办法》出台的背景。
廉波:出台这一《办法》是优化营商环境、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,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:一是深化“信用交通”建设的必然要求。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家和我省的重要战略部署。通过制度化考核,能有效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将信用建设深度融入行业管理,提升行业治理能力。二是规范市场秩序、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措施。 目前我省学驾人数众多、驾培规模庞大,但部分机构管理不规范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依然存在。建立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考核体系,能为所有驾培机构提供明确的评价标准,激励机构从“价格竞争”转向“质量、服务和信誉竞争”,实现优胜劣汰。三是提升培训质量、保障学员权益的有效手段。 通过考核引导,促使驾培机构将重心回归到提升教学质量、优化服务和保障安全上来,为社会输送技术过硬的高素质驾驶人,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。
主持人:请介绍下《办法》的创新和亮点。
廉波:《办法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亮点:一是考核标准设置科学。考核标准与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导则》衔接一致,内容涵盖培训质量、服务质量、经营管理和不良记录等四大板块,细化为十三类考核指标。二是考核程序规范。考核结果分为AAA级(优良)、AA级(合格)、A级(基本合格)、B级(不合格)四个等级,每年考核一次,按照机构自评、属地考核、省级抽查、社会公示的程序进行。三是创新考核方式。鼓励依托信息化手段,借助行业管理大数据推动考核从“年终集中检查”向“日常动态评价”转变,强化过程数据归集,让考核结果更真实反映机构的日常经营状况。四是强化结果应用。考核结果不仅与业务拓展、评先评优挂钩,实施分级分类监管,还将向社会公开,引导学员择优选择驾校。
主持人:请问《办法》能够达到什么预期效果?
廉波:《办法》的出台实施,将产生以下积极成效:一是树立行业标杆。通过评选高等级驾培机构,引领全行业向规范化、标准化、优质化方向发展。二是优化市场环境。通过透明统一的评价标尺,推动市场竞争从价格竞争转向质量与信誉竞争,实现优胜劣汰。三是保障群众权益。倒逼机构提升服务质量,为学员提供更规范、更安全、更满意的服务。四是提升监管效能。为管理部门提供标准化、科学化的监管工具,提升行业治理能力。
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《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》的通知
政策解读丨《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》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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